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水客凌洪波,长鲸涌溟海。
百川随龙舟,嘘吸竟安在。
中有不死者,探得明月珠。
高价倾宇宙,馀辉照江湖。
苞卷金缕褐,萧然若空无。
谁人识此宝,窃笑有狂夫。
了心何言说,各勉黄金躯。
崇丘,万物得极其高大也。
瞻彼崇丘,其林蔼蔼。
植物斯高,动类斯大。
周风既洽,王猷允泰。
漫漫方舆,回回洪覆。
何类不繁,何生不茂。
物极其性,人永其寿。
恢恢大圆,芒芒九壤。
资生仰化,于何不养。
人无道夭,物极则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