区元晋,字惟康。新会人。越子。明世宗嘉靖四年(一五二五)举人。官云南镇南知州,晋福建兴化府同知。著有《见泉集》。清温汝能《粤东诗海》卷二一、清道光《广东通志》卷二七四等有传。区元晋诗,以附于明万历四十四年刻区越撰《乡贤区西屏集》之《区奉政遗稿》为底本,参校一九五四年重印《区西屏见泉二公合集》中之《奉政区见泉公遗集》。
金瓠,余之首女。虽未能言,固已授色知心矣。生十九旬而夭折,乃作此辞。辞曰:
在襁褓而抚育,尚孩笑而未言。
不终年而夭绝,何见罚于皇天?
信吾罪之所招,悲弱子之无愆。
去父母之怀抱,灭微骸于粪土。
天长地久,人生几时?
先后无觉,从尔有期。
新亭结构罢,隐见清湖阴。
迹籍台观旧,气溟海岳深。
圆荷想自昔,遗堞感至今。
芳宴此时具,哀丝千古心。
主称寿尊客,筵秩宴北林。
不阻蓬荜兴,得兼梁甫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