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斯(唐约公元八三六年前后在世),字子迁,晚唐著名诗人,台州府乐安县(今浙江仙居)人。 因受国子祭酒杨敬之的赏识而声名鹊起,诗达长安,于会昌四年擢进士第,官终丹徒尉,卒于任所。项斯是台州第一位进士,也是台州第一位走向全国的诗人。他的诗在《全唐诗》中就收录了一卷计88首,被列为唐朝百家之一。项斯著有诗集一卷,《新唐书·艺文志》传于世。
苍颉鸟迹既茫昧,字体变化如浮云。
陈仓石鼓又已讹,大小二篆生八分。
秦有李斯汉蔡邕,中间作者绝不闻。
峄山之碑野火焚,枣木传刻肥失真。
苦县光和尚骨立,书贵瘦硬方通神。
惜哉李蔡不复得,吾甥李潮下笔亲。
尚书韩择木,骑曹蔡有邻。
开元已来数八分,潮也奄有二子成三人。
况潮小篆逼秦相,快剑长戟森相向。
八分一字直百金,蛟龙盘拏肉屈强。
吴郡张颠夸草书,草书非古空雄壮。
岂如吾甥不流宕,丞相、中郎丈人行。
巴东逢李潮,逾月求我歌。
我今衰老才力薄,潮乎潮乎奈汝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