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广东南海人,字子和。弘治九年进士。授南京户部主事,监江北诸仓,清查积年侵羡,得粟十余万石。历户部员外郎、湖州知府、晋广西参政,督粮严法绳奸,境内肃然。后抚云南,镇湖广皆有政绩。官至兵部右侍郎。致仕卒,年八十。有《海语》、《矩洲集》等。
济阴之贾人,渡河而亡其舟,栖于浮而之上,号呼救命。有渔者以舟往救之。未至,贾人曰:“我富者也,能救我,予尔百金!”渔者载而升诸陆,则予十金。渔者曰:“向许百金而今但予十金?”贾人勃然作色曰:“若渔者也,一日捕鱼能获几何?而骤得十金犹为不足乎?”渔者黯然而退。他日,贾人浮吕梁而下,舟薄于石,又覆,而渔者在焉。或曰:“何以不就?”渔者曰:“是许金而不酬者也!”立而观之,遂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