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维(1017年~1098年),字持国,开封雍丘(今河南杞县)人。韩亿子,与韩绛、韩缜等为兄弟。以父荫为官,父死后闭门不仕。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,不久出通判泾州。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。英宗即位,召为同修起居注,进知制诰、知通进银台司。神宗熙宁二年(1069年)迁翰林学士、知开封府。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,出知襄州,改许州,历河阳,复知许州。哲宗即位,召为门下侍郎,一年馀出知邓州,改汝州,以太子少傅致仕。绍圣二年(1095年)定为元祐党人,再次贬谪。元符元年卒,年八十二。有集三十卷,因曾封南阳郡公,定名为《南阳集》(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卷一七)。《宋史》卷三一五有传。
济阴之贾人,渡河而亡其舟,栖于浮而之上,号呼救命。有渔者以舟往救之。未至,贾人曰:“我富者也,能救我,予尔百金!”渔者载而升诸陆,则予十金。渔者曰:“向许百金而今但予十金?”贾人勃然作色曰:“若渔者也,一日捕鱼能获几何?而骤得十金犹为不足乎?”渔者黯然而退。他日,贾人浮吕梁而下,舟薄于石,又覆,而渔者在焉。或曰:“何以不就?”渔者曰:“是许金而不酬者也!”立而观之,遂没。
神农好长生,风俗久已成。
复闻紫阳客,早署丹台名。
喘息餐妙气,步虚吟真声。
道与古仙合,心将元化并。
楼疑出蓬海,鹤似飞玉京。
松雪窗外晓,池水阶下明。
忽耽笙歌乐,颇失轩冕情。
终愿惠金液,提携凌太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