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长(zhǎng )卿(约726年-789或790年),字文房,世称刘随州,宣城(今属安徽)人,一说河间(今属河北)人,唐代诗人。玄宗天宝八载(749年)登进士第,释褐任陈留浚仪县尉。安史之乱起,南奔流落江南,至德元载(756年)被采访使李希言任为长洲县尉。至德二载(757年)冬被谤陷狱,十二月遇赦,摄海盐令。因冤情未雪,被贬南巴尉。约大历三年(768年),前后任鄂岳转运判官。大历九年(774年),因拒绝观察使吴仲孺截留财赋,反被诬为贪赃,罢官后居义兴,后贬任睦州长史。建中元年(780年),任随州(今属湖北)刺史,世称刘随州。两年后因李希烈叛乱,弃官避地淮南、吴越,几年后去世。刘长卿诗以五七言近体为主,尤工五言,自诩为“五言长城”。
日出东方隈,似从地底来。
历天又入海,六龙所舍安在哉?
其始与终古不息,人非元气,安得与之久徘徊?
草不谢荣于春风,木不怨落于秋天。
谁挥鞭策驱四运?万物兴歇皆自然。
羲和!羲和!汝奚汩没于荒淫之波?
鲁阳何德,驻景挥戈?
逆道违天,矫诬实多。
吾将囊括大块,浩然与溟涬同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