袁宏道(1568~1610)明代~学家,字中郎,又字无学,号石公,又号六休。汉族,荆州公安(今属湖北公安)人。宏道在~学上反对“~必秦汉,诗必盛唐”的风气,提出“独抒性灵,不拘格套”的性灵说。与其兄袁宗道、弟袁中道并有才名,合称“公安三袁”。
陈留江端礼季共曰:“陈留市上有刀镊工,年四十馀,无世家子姓;惟一女年七岁矣,日以刀镊所得钱与女子醉饱,则簪花吹长笛,肩女而归,无一朝之忧,而有终身之乐,疑以为有道者也。”陈无己为赋诗,庭坚亦拟作。
市井怀珠玉,往来人未逢。
乘肩娇小女,邂逅此生同。
养性霜刀在,阅人清镜空。
时时能举酒,弹镊送归鸿。
古公亶甫,积德垂仁。
思弘一道,哲王于豳。
太伯仲雍,王德之仁。
行施百世,断发文身。
伯夷叔齐,古之遗贤。
让国不用,饿殂首山。
智哉山甫,相彼宣王。
何用杜伯,累我圣贤。
齐桓之霸,赖得仲父。
后任竖刁,虫流出户。
晏子平仲,积德兼仁。
与世沈德,未必思命。
仲尼之世,王国为君。
随制饮酒,扬波使官。
我今寻阳去,辞家千里馀。
结荷倦水宿,却寄大雷书。
虽不同辛苦,怆离各自居。
我自入秋浦,三年北信疏。
红颜愁落尽,白发不能除。
有客自梁苑,手携五色鱼。
开鱼得锦字,归问我何如。
江山虽道阻,意合不为殊。
葛之覃兮,施于中谷,维叶萋萋。黄鸟于飞,集于灌木,其鸣喈喈。
葛之覃兮,施于中谷,维叶莫莫。是刈是濩,为絺为綌,服之无斁。
言告师氏,言告言归。薄污我私,薄浣我衣。害浣害否?归宁父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