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—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三王德弥薄,惟后用肉刑。
太苍令有罪,就递长安城。
自恨身无子,困急独茕茕。
小女痛父言,死者不可生。
上书诣北阙,阙下歌鸡鸣。
忧心摧折裂,晨风扬激声。
圣汉孝文帝,恻然感至情。
百男何愦愦,不如一缇萦。
春洲生荻芽,春岸飞杨花。
河豚当是时,贵不数鱼虾。
其状已可怪,其毒亦莫加。
忿腹若封豕,怒目犹吴蛙。
庖煎苟失所,入喉为镆铘。
若此丧躯体,何须资齿牙?
持问南方人,党护复矜夸。
皆言美无度,谁谓死如麻!
我语不能屈,自思空咄嗟。
退之来潮阳,始惮飧笼蛇。
子厚居柳州,而甘食虾蟆。
二物虽可憎,性命无舛差。
斯味曾不比,中藏祸无涯。
甚美恶亦称,此言诚可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