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321—1381)元末明初江西泰和人,原名楚,字子高。洪武三年举经明行修,授兵部职方司郎中,迁北平按察司副使。坐事谪输作,寻放归。十三年召拜礼部侍郎,擢吏部尚书。寻致仕归。次年,复征为国子司业,卒于官。谥恭介。博学工诗,江西人宗之为西江派。有《北平八府志》、《槎翁诗文集》、《职方集》。
肃承明诏,应会皇都。
星陈夙驾,秣马都车。
命彼掌徒,肃我征旅。
朝发鸾台,夕宿兰渚。
芒芒原隰,祁祁士女。
经彼公田,乐我稷黍。
爰有樛木,重阴匪息。
虽有糇粮,饥不遑食。
望城不过,面邑不游。
仆夫警策,平路是由。
玄驷蔼蔼,扬镳漂沫。
流风翼衡,轻云承盖。
涉涧之滨,缘山之隈。
遵彼河浒,黄阪是阶。
西济关谷,或降或升。
騑骖倦路,载寝载兴。
将朝圣皇,匪敢晏宁。
弭节长骛,指日遄征。
前驱举燧,后乘抗旌。
轮不辍运,銮无废声。
爰暨帝室,税此西墉。
嘉诏未赐,朝觐莫从。
仰瞻城阈,俯惟阙庭。
长怀永慕,忧心如酲。
金瓠,余之首女。虽未能言,固已授色知心矣。生十九旬而夭折,乃作此辞。辞曰:
在襁褓而抚育,尚孩笑而未言。
不终年而夭绝,何见罚于皇天?
信吾罪之所招,悲弱子之无愆。
去父母之怀抱,灭微骸于粪土。
天长地久,人生几时?
先后无觉,从尔有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