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鹤鸣于九皋,声闻于野。鱼潜在渊,或在于渚。乐彼之园,爰有树檀,其下维萚。它山之石,可以为错。
鹤鸣于九皋,声闻于天。鱼在于渚,或潜在渊。乐彼之园,爰有树檀,其下维榖。它山之石,可以攻玉。
神农好长生,风俗久已成。
复闻紫阳客,早署丹台名。
喘息餐妙气,步虚吟真声。
道与古仙合,心将元化并。
楼疑出蓬海,鹤似飞玉京。
松雪窗外晓,池水阶下明。
忽耽笙歌乐,颇失轩冕情。
终愿惠金液,提携凌太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