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田父立马前,来赴长官期。
父老且勿往,问官我所疑:
民事古所难,令才又非宜。
到官已三月,惠利无毫厘。
官乡之单贫,宁为豪右欺?
聚讼几何人?健斗复是谁?
官人一耳目,百里安能知?
东州长官清,白昼下村稀。
我虽禁吏出,将无夜叩扉?
教官子若孙,努力逃寒饥。
军租星火急,期会切莫违。
期会不可违,鞭朴伤官肌。
伤肌尚云可,夭阏令人悲。
九日天气清,登高无秋云。
造化辟川岳,了然楚汉分。
长风鼓横波,合沓蹙龙文。
忆昔传游豫,楼船壮横汾。
今兹讨鲸鲵,旌旆何缤纷。
白羽落酒樽,洞庭罗三军。
黄花不掇手,战鼓遥相闻。
剑舞转颓阳,当时日停曛。
酣歌激壮士,可以摧妖氛。
握齱东篱下,渊明不足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