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鹫翎金仆姑,燕尾绣蝥弧。
独立扬新令,千营共一呼。
林暗草惊风,将军夜引弓。
平明寻白羽,没在石棱中。
月黑雁飞高,单于夜遁逃。
欲将轻骑逐,大雪满弓刀。
野幕敞琼筵,羌戎贺劳旋。
醉和金甲舞,雷鼓动山川。
调箭又呼鹰,俱闻出世能。
奔狐将迸雉,扫尽古丘陵。
亭亭七叶贵,荡荡一隅清。
他日题麟阁,唯应独不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