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翥(1170~1241)初名公弼,后改名翥(音同“著”)。字九万,号菊磵(古同“涧”),余姚(今属浙江)人。游荡江湖,布衣终身。是江南诗派中的重要人物,有“江湖游士”之称。高翥少有奇志,不屑举业,以布衣终身。他游荡江湖,专力于诗,画亦极为出名。晚年贫困潦倒,无一椽半亩,在上林湖畔搭了个简陋的草屋,小仅容身,自署“信天巢”。72岁那年,游淮染疾,死于杭州西湖。与湖山长伴,倒是遂了他的心愿。
庚辰(即康定元年)诏书,凡民三丁籍一,立校与长,号弓箭手,用备不虞。主司欲以多媚上,急责郡吏;郡吏畏,不敢辩,遂以属县令。互搜民口,虽老幼不得免。上下愁怨,天雨淫淫,岂助圣上抚育之意耶?因录田家之言次为文,以俟采诗者
谁道田家乐?春税秋未足!
里胥扣我门,日夕苦煎促。
盛夏流潦多,白水高于屋。
水既害我菽,蝗又食我粟。
前月诏书来,生齿复版录;
三丁籍一壮,恶使操弓韣。
州符今又严,老吏持鞭朴。
搜索稚与艾,惟存跛无目。
田闾敢怨嗟,父子各悲哭。
南亩焉可事?买箭卖牛犊。
愁气变久雨,铛缶空无粥;
盲跛不能耕,死亡在迟速!
我闻诚所惭,徒尔叨君禄;
却咏《归去来》,刈薪向深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