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日落红雾生,系舟宿牛口。
居民偶相聚,三四依古柳。
负薪出深谷,见客喜且售。
煮蔬为夜餐,安识肉与酒。
朔风吹茅屋,破壁见星斗。
儿女自咿嚘,亦足乐且久。
人生本无事,苦为世味诱。
富贵耀吾前,贫贱独难守。
谁知深山子,甘与麋鹿友。
置身落蛮荒,生意不自陋。
今予独何者,汲汲强奔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