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中原昔丧乱,丧乱岂解已。
崩腾永嘉末,逼迫太元始。
河外无反正,江介有蹙圮。
万邦咸震慑,横流赖君子。
拯溺由道情,龛暴资神理。
秦赵欣来苏,燕魏迟文轨。
贤相谢世运,远图因事止。
高揖七州外,拂衣五湖里。
随山疏浚潭,傍岩蓺枌梓。
遗情舍尘物,贞观丘壑美。
年年社日停针线。怎忍见、双飞燕。今日江城春已半。一身犹在,乱山深处,寂寞溪桥畔。
春衫著破谁针线。点点行行泪痕满。落日解鞍芳草岸。花无人戴,酒无人劝,醉也无人管。
崇丘,万物得极其高大也。
瞻彼崇丘,其林蔼蔼。
植物斯高,动类斯大。
周风既洽,王猷允泰。
漫漫方舆,回回洪覆。
何类不繁,何生不茂。
物极其性,人永其寿。
恢恢大圆,芒芒九壤。
资生仰化,于何不养。
人无道夭,物极则长。
幡幡瓠叶,采之亨之。君子有酒,酌言尝之。
有兔斯首,炮之燔之。君子有酒,酌言献之。
有兔斯首,燔之炙之。君子有酒,酌言酢之。
有兔斯首,燔之炮之。君子有酒,酌言酬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