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达人贵自我,高情属天云。
兼抱济物性,而不缨垢氛。
段生蕃魏国,展季救鲁人。
弦高犒晋师,仲连却秦军。
临组乍不緤,对圭宁肯分。
惠物辞所赏,励志故绝人。
苕苕历千载,遥遥播清尘。
清尘竟谁嗣,明哲时经纶。
委讲缀道论,改服康世屯。
屯难既云康,尊主隆斯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