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朝登百丈峰,遥望燕支道。
汉垒青冥燕,胡天白如扫。
忆昔霍将军,连年此征讨。
匈奴终不灭,寒山徒草草。
唯见鸿雁飞,令人伤怀抱。
晋武轻后事,惠皇终已昏。
豺狼塞瀍洛,胡羯争乾坤。
四海如鼎沸,五原徒自尊。
而今白庭路,犹对青阳门。
朝市不足问,君臣随草根。
快常常苦瘦,剿儿常苦贫。
黄禾起羸常,有钱始作人。
荧荧帐中烛,烛灭不久停。
盛时不作乐,春花不重生。
南山自言高,只与北山齐。
女儿自言好,故入郎君怀。
郎著紫袴褶,女著彩裌裙。
男女共燕游,黄花生后园。
黄花郁金色,绿蛇衔珠丹。
辞谢床上女,还我十指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