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鄙夫行衰谢,抱病昏忘集。
常时往还昏,记一不识十。
程侯晚相遇,与语才杰立。
熏然耳目开,颇觉聪明入。
千载得鲍叔,末契有所及。
意钟老柏青,义动修蛇蛰。
若昏可数见,慰我垂白泣。
告别无淹晷,百忧复相袭。
内愧突不黔,庶羞以赒给。
素丝挈长鱼,碧酒随玉粒。
途穷见交态,世梗悲路涩。
东风吹春冰,泱莽后土湿。
念君惜羽翮,既饱更思戢。
莫作翻云鹘,闻呼向禽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