崔与之(1158~1239)南宋名臣。字正子,一字正之,号菊坡,谥清献,原籍宁都白鹿营 (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),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,故《宋史》载其广州人,《中国人名大辞典》载其增城(中新坑背崔屋村)人。绍熙四年(1193)进士。授浔州司法参军,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,特授广西提点刑狱。嘉定中,权发遣扬州事、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,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。端平元年(1234),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。二年,除参知政事。三年,拜右承相兼枢密使。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。著有《崔清献公集》。
酌君以蒲城桑落之酒,泛君以湘累之菊之英。
赠君以黟川点漆之墨,送君以阳关堕泪之声。
酒浇胸次之磊块,菊制短世之颓龄。
墨以传万古文章之印,歌以写一家兄弟之情。
江山千里俱头白,骨肉十年终眼青。
连床夜语鸡戒晓,书囊无底谈未了。
有功翰墨乃如此,何恨远别音书少。
炒沙作縻终不饱,镂冰文章费工巧。
要须心地收汗马,孔孟行世日杲杲。
有弟有弟力持家,妇能养姑供珍鲑。
儿大诗书女丝麻,公但读书煮春茶。
负薪老翁往北州,北望乡关生客愁。
自言老翁有三子,两人已向黄沙死。
如今小儿新长成,明年闻道又征兵。
定知此别必零落,不及相随同死生。
尽将田宅借邻伍,且复伶俜去乡土。
在生本求多子孙,及有谁知更辛苦。
近传天子尊武臣,强兵直欲静胡尘。
安边自合有长策,何必流离中国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