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言多令事败,器漏苦不密。
河溃蚁孔端,山坏由猿穴。
涓涓江汉流,天窗通冥室。
谗邪害公正,浮云翳白日。
靡辞无忠诚,华繁竟不实。
人有两三心,安能合为一。
三人成市虎,浸渍解胶漆。
生存多所虑,长寝万事毕。
磁石招长针,阳燧下炎烟。
宫商声相合,心同自相亲。
我情与子合,亦如影追身。
寝共织成被,絮用同功绵。
暑摇比翼扇,寒坐并肩毡。
子笑我必哂,子戚我无欢。
来与子共迹,去与子同尘。
齐彼蛩蛩兽,举动不相捐。
惟愿长无别,合形作一身。
生有同室好,死成并棺民。
徐氏自言至,我情不可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