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逋(967一1028)字君复,汉族,浙江大里黄贤村人(一说杭州钱塘)。幼时刻苦好学,通晓经史百家。书载性孤高自好,喜恬淡,勿趋荣利。长大后,曾漫游江淮间,后隐居杭州西湖,结庐孤山。常驾小舟遍游西湖诸寺庙,与高僧诗友相往还。每逢客至,叫门童子纵鹤放飞,林逋见鹤必棹舟归来。作诗随就随弃,从不留存。1028年(天圣六年)卒。其侄林彰(朝散大夫)、林彬(盈州令)同至杭州,治丧尽礼。宋仁宗赐谥“和靖先生”。
苍颉鸟迹既茫昧,字体变化如浮云。
陈仓石鼓又已讹,大小二篆生八分。
秦有李斯汉蔡邕,中间作者绝不闻。
峄山之碑野火焚,枣木传刻肥失真。
苦县光和尚骨立,书贵瘦硬方通神。
惜哉李蔡不复得,吾甥李潮下笔亲。
尚书韩择木,骑曹蔡有邻。
开元已来数八分,潮也奄有二子成三人。
况潮小篆逼秦相,快剑长戟森相向。
八分一字直百金,蛟龙盘拏肉屈强。
吴郡张颠夸草书,草书非古空雄壮。
岂如吾甥不流宕,丞相、中郎丈人行。
巴东逢李潮,逾月求我歌。
我今衰老才力薄,潮乎潮乎奈汝何。
张举,吴人也,为句章令。邑有妻杀夫章,因放火烧舍,称“火烧夫死”。夫家疑之,讼于官。妻不服。举乃取猪二口:一杀之,一活之,而积薪焚之,活章口中有灰,杀章口中无灰。因验尸,口果无灰也,鞠之服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