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广开兮天门,纷吾乘兮玄云。
令飘风兮先驱,使涷雨兮洒尘。
君回翔兮㠯下,逾空桑兮从女。
纷总总兮九州,何寿夭兮在予。
高飞兮安翔,乘清气兮御阴阳。
吾与君兮齐速,导帝之兮九坑。
灵衣兮被被,玉佩兮陆离。
壹阴兮壹阳,众莫知兮余所为。
折疏麻兮瑶华,将以遗兮离居。
老冉冉兮既极,不寖近兮愈疏。
乘龙兮辚辚,高驼兮冲天。(驼 同:驰)
结桂枝兮延伫,羌愈思兮愁人。
愁人兮奈何,愿若今兮无亏。
固人命兮有当,孰离合兮可为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