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黄鹤高楼已捶碎,黄鹤仙人无所依。
黄鹤上天诉玉帝,却放黄鹤江南归。
神明太守再雕饰,新图粉壁还芳菲。
一州笑我为狂客,少年往往来相讥。
君平帘下谁家子,云是辽东丁令威。
作诗调我惊逸兴,白云绕笔窗前飞。
待取明朝酒醒罢,与君烂漫寻春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