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321—1381)元末明初江西泰和人,原名楚,字子高。洪武三年举经明行修,授兵部职方司郎中,迁北平按察司副使。坐事谪输作,寻放归。十三年召拜礼部侍郎,擢吏部尚书。寻致仕归。次年,复征为国子司业,卒于官。谥恭介。博学工诗,江西人宗之为西江派。有《北平八府志》、《槎翁诗文集》、《职方集》。
四十未为老,醉翁偶题篇。
醉中遗万物,岂复记吾年。
但爱亭下水,来从乱峰间。
声如自空落,泻向雨檐前。
流入岩下溪,幽泉助涓涓。
响不乱人语,其清非管弦。
岂不美丝竹,丝竹不胜繁。
所以屡携酒,远步就潺湲。
野鸟窥我醉,溪云留我眠。
山花徒能笑,不解与我言。
惟有岩风来,吹我还醒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