袁宏道(1568~1610)明代~学家,字中郎,又字无学,号石公,又号六休。汉族,荆州公安(今属湖北公安)人。宏道在~学上反对“~必秦汉,诗必盛唐”的风气,提出“独抒性灵,不拘格套”的性灵说。与其兄袁宗道、弟袁中道并有才名,合称“公安三袁”。
上以兵部郎中戴胄忠清公直,擢为大理少卿。上以选人多诈冒资荫,赦令自首,不肯者死。未几,有诈冒事觉者,上欲杀之。胄奏:“据法应流。”上怒曰:“卿欲守法而使朕失信乎?”对曰:“敕者出于一时之喜怒,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也。陛下忿选人之多诈,故欲杀之,而既知其不可,复断之以法,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也。”上曰:“卿能执法,朕复何忧!”胄前后犯颜执法,言如涌泉,上皆从之,天下无冤狱。
绮閤飘香下太湖,乱兵侵晓上姑苏。
越王大有堪羞处,只把西施赚得吴。
郑妲无言下玉墀,夜来飞箭满罘罳。
越王定指高台笑,却见当时金镂楣。
半夜娃宫作战场,血腥犹杂宴时香。
西施不及烧残蜡,犹为君王泣数行。
素袜虽遮未掩羞,越兵犹怕伍员头。
吴王恨魄今如在,只合西施濑上游。
响屟廊中金玉步,采蘋山上绮罗身。
不知水葬今何处,溪月弯弯欲效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