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—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魏帝营八极,蚁观一祢衡。
黄祖斗筲人,杀之受恶名。
吴江赋鹦鹉,落笔超群英。
锵锵振金玉,句句欲飞鸣。
鸷鹗啄孤凤,千春伤我情。
五岳起方寸,隐然讵可平。
才高竟何施,寡识冒天刑。
至今芳洲上,兰蕙不忍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