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谩说投诗赠汨罗,身今且乐奈渠何。
身闻求福木居士,试向艾人成祝呵。
忠言不用竟沉死,留得文章星斗罗。
何意更觞昌歜酒,为君击节一长歌。
年年端午风兼雨,似为屈原陈昔冤。
我欲于谁论许事,舍南舍北鹁鸠喧。
渐渐之石,维其高矣。山川悠远,维其劳矣。武人东征,不皇朝矣。
渐渐之石,维其卒矣。山川悠远,曷其没矣?武人东征,不皇出矣。
有豕白蹢,烝涉波矣。月离于毕,俾滂沱矣。武人东征,不皇他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