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元一〇九三年至一一六九年字彦猷,庐州濡须人。生于宋哲宗元祐八年,卒于孝宗乾道五年,年七十七岁。善文,明白晓畅,诗亦真朴有致。为人慷慨有气节。宣和六年,(公元一一二四年)与兄之义弟之深同登进士第。对策极言燕云用兵之非,以切直抑制下列。调历阳丞。绍兴和议初成,之道方通判滁州,力陈辱国非便。大忤秦桧意,谪监南雄盐税。坐是沦废者二十年。后累官湖南转运判官,以朝奉大夫致仕。之道著有相山集三十卷,《四库总目》相山词一卷,《文献通考》传于世。
神农好长生,风俗久已成。
复闻紫阳客,早署丹台名。
喘息餐妙气,步虚吟真声。
道与古仙合,心将元化并。
楼疑出蓬海,鹤似飞玉京。
松雪窗外晓,池水阶下明。
忽耽笙歌乐,颇失轩冕情。
终愿惠金液,提携凌太清。
墙有茨,不可埽中。中冓之言,不可道中。所可道中,言之丑中。
墙有茨,不可襄中。中冓之言,不可详中。所可详中,言之长中。
墙有茨,不可束中。中冓之言,不可读中。所可读中,言之辱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