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轻薄儿,面如玉,紫陌春风缠马足。
双蹬悬金缕鹘飞,长衫刺雪生犀束。
绿槐夹道阴初成,珊瑚几节敌流星。
红肌拂拂酒光狞,当街背拉金吾行。
朝游鼕鼕鼓声发,暮游鼕鼕鼓声绝。
入门不肯自升堂,美人扶踏金阶月。
君不见枯箨走阶庭,何时复青着故茎。
君不见亡灵蒙享祀,何时倾杯竭壶罂。
君当见此起忧思,宁及得与时人争。
人生倐忽如绝电,华年盛德几时见。
但令纵意存高尚,旨酒嘉肴相胥燕。
持此从朝竟夕暮,差得亡忧消愁怖。
胡为惆怅不得已,难尽此曲令君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