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秦王扫六合,虎视何雄哉!
挥剑决浮云,诸侯尽西来。
明断自天启,大略驾群才。
收兵铸金人,函谷正东开。
铭功会稽岭,骋望琅琊台。
刑徒七十万,起土骊山隈。
尚采不死药,茫然使心哀。
连弩射海鱼,长鲸正崔嵬。
额鼻象五岳,扬波喷云雷。
鬐鬣蔽青天,何由睹蓬莱?
徐巿载秦女,楼船几时回?
但见三泉下,金棺葬寒灰。
我今寻阳去,辞家千里馀。
结荷倦水宿,却寄大雷书。
虽不同辛苦,怆离各自居。
我自入秋浦,三年北信疏。
红颜愁落尽,白发不能除。
有客自梁苑,手携五色鱼。
开鱼得锦字,归问我何如。
江山虽道阻,意合不为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