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摇落伤年日,羁留念远心。
水亭吟断续,月幌梦飞沉。
古木含风久,疏萤怯露深。
人闲始遥夜,地迥更清砧。
结爱曾伤晚,端忧复至今。
未谙沧海路,何处玉山岑。
滩激黄牛暮,云屯白帝阴。
遥知沾洒意,不减欲分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