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故园今日海棠开,梦入江西锦绣堆。
梦物皆春人独老,一年过社燕方回。
似青似白天浓淡,欲堕还飞絮往来。
无那风光餐不得,遣诗招入翠琼杯。
竹边台榭水边亭,不要人随只独行。
乍暖柳条无气力,淡晴花影不分明。
一番过雨来幽径,无数新禽有喜声。
只欠翠纱红映肉,两年寒食负先生。
窗前暗响鸣枯叶,龙公试手行初雪。
映空先集疑有无,作态斜飞正愁绝。
众宾起舞风竹乱,老守先醉霜松折。
恨无翠袖点横斜,只有微灯照明灭。
归来尚喜更鼓永,晨起不待铃索掣。
未嫌长夜作衣棱,却怕初阳生眼缬。
欲浮大白追余赏,幸有回飙惊落屑。
模糊桧顶独多时,历乱瓦沟裁一瞥。
汝南先贤有故事,醉翁诗话谁续说。
当时号令君听取,白战不许持寸铁。
河右澶漫,顽为之魁。
王师如雷震,昆仑以颓。
上聋下聪,骜不可回。
助雠抗有德,惟人之灾。
乃溃乃奋,执缚归厥命。
万室蒙其仁,一夫则病。
濡以鸿泽,皇之圣。
威畏德怀,功以定。
顺之于理,物咸遂厥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