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言多令事败,器漏苦不密。
河溃蚁孔端,山坏由猿穴。
涓涓江汉流,天窗通冥室。
谗邪害公正,浮云翳白日。
靡辞无忠诚,华繁竟不实。
人有两三心,安能合为一。
三人成市虎,浸渍解胶漆。
生存多所虑,长寝万事毕。
人言悲秋难为情,我喜枕上闻秋声。
我鹰下韝爪觜健,壮士抚剑精神生。
我亦奋迅起衰病,唾手便有擒胡兴,
弦开雁落诗亦成,笔力未饶弓力劲。
五原草枯苜蓿空,青海萧萧风卷蓬,
草罢捷书重上马,却从銮驾下辽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