辛弃疾(1140年5月28日-1207年10月3日),原字坦夫,后改字幼安,中年后别号稼轩,山东东路济南府历城县(今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)人。南宋官员、将领、文学家,豪放派词人,有“词中之龙”之称。与苏轼合称“苏辛”,与李清照并称“济南二安”。辛弃疾出生时,中原已为金兵所占。21岁参加抗金义军,不久归南宋。历任湖北、江西、湖南、福建、浙东安抚使等职。一生力主抗金。曾上《美芹十论》与《九议》,条陈战守之策。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,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,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;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。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,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。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,后被弹劾落职,退隐江西带湖。
一从弃鱼钓,十载干明王。
无由谒天干,却欲归沧浪。
仲秋至东郡,遂见天雨霜。
昨夜梦故山,蕙草色已黄。
平明辞铁丘,薄暮游大梁。
仲秋萧条景,拔剌飞鹅鶬。
四郊阴气闭,万里无晶光。
长风吹白茅,野火烧枯桑。
故人南燕吏,籍籍名更香。
聊以玉壶赠,置之君子堂。
旄丘之葛兮,何诞之节兮。叔兮伯兮,何多日也?
何其处也?必有与也!何其久也?必有以也!
狐裘蒙戎,匪车不东。叔兮伯兮,靡所与同。
琐兮尾兮,流离之子。叔兮伯兮,褎如充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