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谦(1398年5月13日-1457年2月16日),字廷益,号节庵,官至少保,世称于少保。汉族,明朝浙江杭州钱塘县人。因参与平定汉王朱高煦谋反有功,得到明宣宗器重,担任明朝山西河南巡抚。明英宗时期,因得罪王振下狱,后释放,起为兵部侍郎。土木堡之变后英宗被俘,郕王朱祁钰监国,擢兵部尚书。于谦力排南迁之议,决策守京师,与诸大臣请郕王即位。瓦剌兵逼京师,督战,击退之。论功加封少保,总督军务,被迫与先遣使议和,使英宗得归。天顺元年因“谋逆”罪被冤杀。谥曰忠肃。有《于忠肃集》。于谦与岳飞、张煌言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
陈留江端礼季共曰:“陈留市上有刀镊工,年四十馀,无世家子姓;惟一女年七岁矣,日以刀镊所得钱与女子醉饱,则簪花吹长笛,肩女而归,无一朝之忧,而有终身之乐,疑以为有道者也。”陈无己为赋诗,庭坚亦拟作。
市井怀珠玉,往来人未逢。
乘肩娇小女,邂逅此生同。
养性霜刀在,阅人清镜空。
时时能举酒,弹镊送归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