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夜泊鹦鹉洲,秋江月澄澈。
邻船有歌月,发调堪愁绝。
歌罢继以泣,泣声通复咽。
寻声见其人,有妇颜如雪。
独倚帆樯立,娉婷十七八。
夜泪似真珠,双双堕明月。
借问谁家妇,歌泣何凄切?
一问一沾襟,低眉终不说。
我行山南已三日,如绳大道东西出。
平川沃野望不尽,麦陇青青桑郁郁。
地近函秦气俗豪,秋千蹴鞠分朋曹。
苜蓿连云马蹄健,杨柳夹道车声高。
古来历历兴亡处,举目山川尚如故。
将军坛上冷云低,丞相祠前春日暮。
国家四纪失中原,师出江淮未易吞。
会看金鼓从天下,却用关中作本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