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篱落隔烟火,农谈四邻夕。
庭际秋虫鸣,疏麻方寂历。
蚕丝尽输税,机杼空倚壁。
里胥夜经过,鸡黍事筵席。
各言官长峻,文字多督责。
东乡后租期,车毂陷泥泽。
公门少推恕,鞭朴恣狼藉。
努力慎经营,肌肤真可惜。
迎新在此岁,唯恐踵前迹。
我今寻阳去,辞家千里馀。
结荷倦水宿,却寄大雷书。
虽不同辛苦,怆离各自居。
我自入秋浦,三年北信疏。
红颜愁落尽,白发不能除。
有客自梁苑,手携五色鱼。
开鱼得锦字,归问我何如。
江山虽道阻,意合不为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