宦情羁思共凄凄,春半如秋意转迷。
山城过雨百花尽,榕叶满庭莺乱啼。

杪秋霜露重,晨起行幽谷。
黄叶覆溪桥,荒村唯古木。
寒花疏寂历,幽泉微断续。
机心久已忘,何事惊麋鹿。

破额山前碧玉流,骚人遥驻木兰舟。
春风无限潇湘意,欲采蘋花不自由。(蘋花 一作:苹花)

幽沉谢世事,俯默窥唐虞。
上下观古窥,起伏千万途。
遇欣或自笑,感戚亦以吁。
缥帙各舒散,前后互相逾。
瘴痾扰灵府,日与往昔殊。
临文乍了了,彻卷兀若无。
竟夕谁与言,但与竹素俱。
倦极更倒卧,熟寐乃一苏。
欠伸展肢体,吟咏心自愉。
得意适其适,非愿为世儒。
道尽即闭口,萧散捐囚拘。
巧者为我拙,智者为我愚。
书史足自悦,安用勤与劬。
贵尔六尺躯,勿为名所驱。

手种黄柑二百株,春来新叶遍城隅。
方同楚客怜皇树,不学荆州利木奴。
几岁开花闻喷雪,何人摘实见垂珠?
若教坐待成林日,滋味还堪养老夫。

溪路千里曲,哀猿何处鸣。
孤臣泪已尽,虚作断肠声。

  海之鱼,有乌贼其名者,呴水而水乌。戏于岸间,惧物之窥己也,则呴水以自蔽。海乌视之而疑,知其鱼而攫之。呜呼,徒知自蔽以求全,不知灭迹以杜疑,为窥者之所窥,哀哉!

晚英值穷节,绿润含朱光。
以兹正阳色,窈窕凌清霜。
远物世所重,旅人心独伤。
回晖眺林际,槭槭无遗芳。

  杓直足下:州传遽至,得足下书,又于梦得处得足下前次一书,意皆勤厚。庄周言,逃蓬藋者,闻人足音,则跫然喜。仆在蛮夷中,比得足下二书,及致药饵,喜复何言。仆自去年八月来,痞疾稍已,往时间一二日作,今一月乃二三作。用南人槟榔余甘,破决壅隔大过,阴邪虽败,已伤正气,行则膝颤,坐则髀痹。所欲者补气丰血,强筋骨,辅心力。有与此宜者,更致数物,忽得良方偕至益善。

  永州于楚为最南,状与越相类。仆闷即出游,游复多恐。涉野则有蝮虺、大蜂,仰空视地,寸步劳倦。近水即畏射工、沙虱,含怒窃发,中人形影,动成疮痏。时到幽树好石,暂得一笑,已复不乐。何者?譬如囚拘圜土,一遇和景,负墙搔摩,伸展肢体,当此之时,亦以为适。然顾地窥天,不过寻尺,终不得出,岂复能久为舒畅哉?明时百姓,皆获欢乐,仆士人,颇识古今理道,独怆怆如此!诚不足为理世下执事,至比愚夫愚妇,又不可得,窃自悼也!

  仆曩时所犯,足下适在禁中,备观本末,不复一一言之。今仆癃残顽鄙,不死幸甚!苟为尧人,不必立事程功,唯欲为量移官,差轻罪累;即便耕田艺麻,取老农女为妻,生男育孙,以供力役;时时作文,以咏太平。摧伤之余,气力可想。假令病尽,已身复壮,悠悠人世,越不过为三十年客耳!前过三十七年,与瞬息无异,复所得者,其不足把玩,亦已审矣。杓直以为诚然乎?

  仆近求得经史诸子数百卷,当候战悸稍定,时即伏读,颇见圣人用心,贤士君子立志之分。著书亦数十篇,心病,言少次第,不足远寄,但用自释。贫者,士之常,今仆虽羸馁,亦甘如饴矣。足下言:已白常州煦仆,仆岂敢众人待常州耶?若众人,即不复煦仆矣;然常州未尝有书遗仆,仆安敢先焉?裴应叔、萧思谦,仆各有书,足下求取观之,相戒勿示人。敦诗在近地,简人事,今不能致书,足下默以此书见之。勉尽志虑,辅成一王之法,以宥罪戾。不悉。宗元白。

  臣伏见天后时,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,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,卒能手刃父仇,束身归罪。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;且请“编之于令,永为国典”。臣窃独过之。

  臣闻礼之大本,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子者杀无赦。刑之大本,亦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理者杀无赦。其本则合,其用则异,旌与诛莫得而并焉。诛其可旌,兹谓滥;黩刑甚矣。旌其可诛,兹谓僭;坏礼甚矣。果以是示于天下,传于后代,趋义者不知所向,违害者不知所立,以是为典可乎?盖圣人之制,穷理以定赏罚,本情以正褒贬,统于一而已矣。

  向使刺谳其诚伪,考正其曲直,原始而求其端,则刑礼之用,判然离矣。何者?若元庆之父,不陷于公罪,师韫之诛,独以其私怨,奋其吏气,虐于非辜,州牧不知罪,刑官不知问,上下蒙冒,吁号不闻;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,枕戈为得礼,处心积虑,以冲仇人之胸,介然自克,即死无憾,是守礼而行义也。执事者宜有惭色,将谢之不暇,而又何诛焉?

  其或元庆之父,不免于罪,师韫之诛,不愆于法,是非死于吏也,是死于法也。法其可仇乎?仇天子之法,而戕奉法之吏,是悖骜而凌上也。执而诛之,所以正邦典,而又何旌焉?

  且其议曰:“人必有子,子必有亲,亲亲相仇,其乱谁救?”是惑于礼也甚矣。礼之所谓仇者,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;非谓抵罪触法,陷于大戮。而曰“彼杀之,我乃杀之”。不议曲直,暴寡胁弱而已。其非经背圣,不亦甚哉!

  《周礼》:“调人,掌司万人之仇。凡杀人而义者,令勿仇;仇之则死。有反杀者,邦国交仇之。”又安得亲亲相仇也?《春秋公羊传》曰:“父不受诛,子复仇可也。父受诛,子复仇,此推刃之道,复仇不除害。”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,则合于礼矣。且夫不忘仇,孝也;不爱死,义也。元庆能不越于礼,服孝死义,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。夫达理闻道之人,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?议者反以为戮,黩刑坏礼,其不可以为典,明矣。

  请下臣议附于令。有断斯狱者,不宜以前议从事。谨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