予观弈于友人所,一客数败,嗤其失一,辄欲易置之,以为不逮己也。顷之,客请与予对局,予颇易之。甫下数子,客已得先手。局将半,予思益苦,而客之智尚有余。竟局数之,客胜予十三子,予赧甚,不能出一言。后有招予观弈者,终日默坐而已。
今之学者,读古人书,多訾古人之失;与今人居,亦乐称人失。人固不能无失,然试易地以处,平心而度之,吾果无一失乎?吾能知人之失而不能见吾之失,吾能指人之小失而不能见吾之大失。吾求吾失且不暇,何暇论人哉!
弈之优劣有定也,一着之失,人皆见之,虽护前者不能讳也。理之所在,各是其所是,各非其所非,世无孔子,谁能定是非之真?然则人之失者未必非得也,吾之无失者未必非大失也,而彼此相嗤无有已时,曾观弈者之不若已!
五官莫明于目,面有黑子而目不知,乌在其为明也?目能见物,而不能见吾之面,假于镜而见焉。镜之贵不如目;镜不求于目,而目转求于镜。然世未尝以镜之助目而咎目之失明。镜何负于目哉!
客有任目而恶镜者,曰:“是好苦我,吾自有目,乌用镜为?久之,视世所称美人,鲜当意也,而不知己面之黑子,泰然谓美莫己若。左右匿笑,客终不悟,悲夫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