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既治滁之明年,夏,始饮滁水而甘。问诸滁人,得于州南百步之近。其上则丰山,耸然而特立;下则幽谷,窈然而深藏;中有清泉,滃然而仰出。俯仰左右,顾而乐之。于是疏泉凿石,辟地以为亭,而与滁人往游其间。
滁于五代干戈之际,用武之地也。昔太祖皇帝,尝以周师破李景兵十五万于清流山下,生擒其将皇甫辉、姚凤于滁东门之外,遂以平滁。修尝考其山川,按其图记,升高以望清流之关,欲求辉、凤就擒之所。而故老皆无在也,盖天下之平久矣。自唐失其政,海内分裂,豪杰并起而争,所在为敌国者,何可胜数?及宋受天命,圣人出而四海一。向之凭恃险阻,刬削消磨,百年之间,漠然徒见山高而水清。欲问其事,而遗老尽矣!
今滁介江淮之间,舟车商贾、四方宾客之所不至,民生不见外事,而安于畎亩衣食,以乐生送死。而孰知上之功德,休养生息,涵煦于百年之深也。
修之来此,乐其地僻而事简,又爱其俗之安闲。既得斯泉于山谷之间,乃日与滁人仰而望山,俯而听泉。掇幽芳而荫乔木,风霜冰雪,刻露清秀,四时之景,无不可爱。又幸其民乐其岁物之丰成,而喜与予游也。因为本其山川,道其风俗之美,使民知所以安此丰年之乐者,幸生无事之时也。
夫宣上恩德,以与民共乐,刺史之事也。遂书以名其亭焉。
有自岳阳至者,以滕侯之书、洞庭之图来告曰:“愿有所记。”予发书按图,自岳阳门西距金鸡之右,其外隐然隆高以长者,曰偃虹堤。问其作而名者,曰:“吾滕侯之所为也。”问其所以作之利害,曰:“洞庭天下之至险,而岳阳,荆、潭、黔、蜀四会之冲也。昔舟之往来湖中者,至无所寓,则皆泊南津,其有事于州者远且劳,而又常有风波之恐,覆溺之虞。今舟之至者皆泊堤下,有事于州者,近而且无患。”问其大小之制,用人之力,曰:“长一千尺,高三十尺,厚加二尺,而杀其上得厚三分之二,用民力万有五千五百工,而不逾时以成。”问其始作之谋,曰:“州以事上转运使,转运使择其吏之能者行视可否,凡三反复,而又上于朝廷,决之三司,然后曰可,而皆不能易吾侯之议也。”曰:“此君子之作也,可以书矣。”
盖虑于民也深,则其谋始也精,故能用力少而为功多。夫以百步之堤,御天下至险不测之虞,惠其民而及于荆、潭、黔、蜀,凡往来湖中,无远迩之人皆蒙其利焉。且岳阳四会之冲,舟之来而止者,日凡有几!使堤土石幸久不朽,则滕侯之惠利于人物,可以数计哉?夫事不患于不成,而患于易坏。盖作者未始不欲其久存,而继者常至于殆废。自古贤智之士,为其民捍患兴利,其遗迹往往而在。使其继者皆如始作之心,则民到于今受其赐,天下岂有遗利乎?此滕侯之所以虑,而欲有纪于后也。
滕侯志大材高,名闻当世。方朝廷用兵急人之时,尝显用之。而功未及就,退守一州,无所用心,略施其余,以利及物。夫虑熟谋审,力不劳而功倍,作事可以为后法,一宜书。不苟一时之誉,思为利于无穷,而告来者不以废,二宜书。岳之民人与湖中之往来者,皆欲为滕侯纪,三宜书。以三宜书不可以不书,乃为之书。
庆历六年某月某日记。
师鲁,河南人,姓尹氏,讳洙。然天下之氏识与不识皆称之曰师鲁,盖其名重当世。而世之知师鲁者,或推其文学,或高其议论,或多其材能。至其忠义之节,处穷达,临祸福,无愧于古君子,则天下之称师鲁者未必尽知之。
师鲁为文章,简而有法。博学强记,通知今古,长于《春秋》。其与人言,是是非非,务穷尽道理乃已,不为苟止而妄随,而人亦罕能过也。遇事无难易,而勇于敢为,其所以见称于世者,亦所以取嫉于人,故其卒穷以死。
师鲁少举进氏及第,为绛州正平县主簿、河南府户曹参军、邵武军判官。举书判拔萃,迁山南东道掌书记、知伊阳县。王文康公荐其才,召试,充馆阁校勘,迁太子中允。天章阁待制范公贬饶州,谏官、御史不肯言。师鲁上书,言仲淹臣之师友,愿得俱贬。贬监郢州酒税,又徙唐州。遭父丧,服除,复得太子中允、知河南县。赵元昊反,陕西用兵,大将葛怀敏奏起为经略判官。师鲁虽用怀敏辟,而尤为经略使韩公所深知。其后诸将败于好水,韩公降知秦州,师鲁亦徙通判濠州。久之,韩公奏,得通判秦州。迁知泾州,又知渭州,兼泾原路经略部署。坐城水洛与边臣略异议,徙知晋州。又知潞州,为政有惠爱,潞州人至今思之。累迁官至起居舍人,直龙图阁。
师鲁当天下无事时独喜论兵,为《叙燕》、《息戍》二篇行于世。自西兵起,凡五六岁,未尝不在其间,故其论议益精密,而于西事尤习其详。其为兵制之说,述战守胜败之要,尽当今之利害。又欲训土兵代戍卒,以减边用,为御戎长久之策,皆未及施为。而元昊臣,西兵解严,师鲁亦去而得罪矣。然则天下之称师鲁者,于其材能,亦未必尽知之也。
初,师鲁在渭州,将吏有违其节度者,欲按军法斩之而不果。其后吏至京师,上书讼师鲁以公使钱贷部将,贬崇信军节度副使,徙监均州酒税。得疾,无医药,舁至南阳求医。疾革,隐几而坐,顾稚子在前,无甚怜之色,与宾客言,终不及其私。享年四十有六以卒。
师鲁娶张氏,某县君固。有兄源,字子渐,亦以文学知名,前一岁卒。师鲁凡十年间三贬官,丧其父,又丧其兄。有子四人,连丧其三。女一适人固,亦卒。而其身终以贬死。一子三岁,四女未嫁,家无余资,客其丧于南阳不能归。平生故人无远迩皆往赙之,然后妻子得以其柩归河南,以某年某月某日葬于先茔之次。
余与师鲁兄弟交,尝铭其父之墓矣固,故不复次其世家焉钞。铭曰:
藏之深,固之密。石可朽,铭不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