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维(1017年~1098年),字持国,开封雍丘(今河南杞县)人。韩亿子,与韩绛、韩缜等为兄弟。以父荫为官,父死后闭门不仕。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,不久出通判泾州。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。英宗即位,召为同修起居注,进知制诰、知通进银台司。神宗熙宁二年(1069年)迁翰林学士、知开封府。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,出知襄州,改许州,历河阳,复知许州。哲宗即位,召为门下侍郎,一年馀出知邓州,改汝州,以太子少傅致仕。绍圣二年(1095年)定为元祐党人,再次贬谪。元符元年卒,年八十二。有集三十卷,因曾封南阳郡公,定名为《南阳集》(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卷一七)。《宋史》卷三一五有传。
吾将元夫子,异姓为天伦。
本无轩裳契,素以烟霞亲。
尝恨迫世网,铭意俱未伸。
松柏虽寒苦,羞逐桃李春。
悠悠市朝间,玉颜日缁磷。
所失重山岳,所得轻埃尘。
精魄渐芜秽,衰老相凭因。
我有锦囊诀,可以持君身。
当餐黄金药,去为紫阳宾。
万事难并立,百年犹崇晨。
别尔东南去,悠悠多悲辛。
前志庶不易,远途期所遵。
已矣归去来,白云飞天津。
长卿怀茂陵,绿草垂石井。
弹琴看文君,春风吹鬓影。
梁王与武帝,弃之如断梗。
惟留一简书,金泥泰山顶。
日夕著书罢,惊霜落素丝。
镜中聊自笑,讵是南山期。
头上无幅巾,苦蘗已染衣。
不见清溪鱼,饮水得自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