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置酒高堂,悲歌临觞。
人寿几何,逝如觞霜。
时无重至,华不再扬。(扬 一作:阳)
苹以春晖,兰以秋芳。
来日苦短,去日苦长。
今我不乐,蟋蟀在房。
乐以会兴,悲以别章。
岂曰无感,忧为子忘。
我酒既旨,我肴既臧。
短歌可咏,长夜无荒。